1.统计的时间段为上一学年,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
2.学生类别:选择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专科。预科生不填写本表。 |
3.以小组为单位共获一项奖励的,小组成员均分别填写本表格。 |
4.获奖时间:以证书上标注时间为准,未发证书以表彰文件,都未发但已确定奖项的以比赛时间。 |
5.获奖类别:指国家级、省部级。国际级竞赛等同于国家级,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赛事算省部级。其他赛事参考此标准选择。 |
6.获奖等级: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冠军、金奖、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亚军、银奖等同于二等奖,季军、铜奖等同于三等奖。如冠亚季军、金银铜奖从一等奖获得者中决出,则按一等奖计算。 |
7.竞赛主办单位:填写全称,多个举办单位的一并填入,以获奖证书加盖印章为准。 |
8.获得优秀奖、提名奖、名次奖等无法确定一二三等奖的,获奖等级不选填,在“说明”中填写。 |
9.各学院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将本表电子版发送至xtw@zua.edu.cn,以“****学院省级以上竞赛奖励统计表”命名文件名和邮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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