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 版)(2023 年修订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团委 “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安排
(一)各团支部于1月19日前完成自评
(二)各学院分团委于、1月22日前完成复核
二、评定对象
2022级团支部、2021级团支部、2020级团支部
注:成立6个月以内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考核标准
各级团组织依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合理评定具体分值(满分100分),开展评星定级。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成立时 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 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 分),成立时间 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 分),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 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 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 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要求
1.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 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 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 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 和作用发挥情况,500 字左右。
2.评定复核由各学院分团委负责,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汇报、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把控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一般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3.抽查评估,校团委根据学校今年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安排,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情况,重点检查四星级、五星级团支部及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
4.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各学院团委需在1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500字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ua.edu.cn。
附件:1. XX(单位)团委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2.重点整理整顿团支部信息台账
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4.“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
共青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