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21 10:45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组织部 审核人: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精神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激发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检验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校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一)各团支部

 按照各学院团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根据相关要求主要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最晚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各学院团委

 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

 地点:综合楼221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我校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工作述职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领力方面: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活动育人情况;其他主题教育情况;网上共青团新媒体矩阵建设情况共青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青年大学习等情况。

 (二)组织力方面:团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员推优;班团一体化建设;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团费收缴管理情况;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专、兼职团干队伍建设;青马工程;团校工作;评优表彰;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等情况。

 (三)服务力方面:科技创新工作;挑战杯;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寒暑期社会实践及社区实践;西部计划;帮扶就业;第二课堂,“青年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情况。

 (四)其他:品牌工作;突出贡献;重大表彰和奖励;学校团学活动阵地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各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评议形式。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以现场述职为主,与书面述职相结合、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等方式。考核完成后,将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1000字以内)及考核统计表(附件1)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综合楼234)。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xtw@zua.edu.cn

 2.评议考核结果。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评定,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4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3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各学院团委可以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各学院团委应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二)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考核

 1.现场述职评议。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围绕述职主要内容,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提交述职报告。各学院团委负责人根据述职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于现场述职后将述职报告和述职PPT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xtw@zua.edu.cn

 3.最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最终评议结果将结合党建考核(共青团工作)和本次述职评议情况综合评定。

 五、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团省委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

共青团郑州航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附件1: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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