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庆祝建团100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共青团“三力一度”,注重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把握青年需求、把握工作规律、把握青年动态,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矢志不渝艰苦奋斗,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两红两优”“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5.青年五四奖章
6.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录入信息,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4.重点参考团委(团总支)在2021年度共青团考核、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结果。
5.团委(团总支)须成立满2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获得过2020年度“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集体直接认定为校“五四红旗团委”,可不再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运行动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积极配合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全校性工作。团支部团员参与活动踊跃。
2.思想引领效果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青年大学习”学习率高。
3.开展活动品牌亮。团支部有特色鲜亮的品牌特色活动,突出创新,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组织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学风建设氛围好。在团支部的带领下,班级有优良的学风、班风和考风,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本年度团支部全体成员无违纪行为。
5.宣传展示影响广。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或受到校外主流媒体报道。
6.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费按时交纳。
7.团支部须成立满1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蓝天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乌拉尔学院除外)。在对标定级中为四星团支部及以上。获得过2020年度“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集体,或获得省级以上“十佳百优”活力团支部的集体直接认定为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可不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全体从事团学工作的专职、兼职团干部(学生)。专职团干部(老师)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兼职团干部(学生)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2年4月30日,蓝天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乌拉尔学院除外),兼职团干部(学生)为2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在册团员。
2.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团组织工作开展好,积极组织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主题团日活动和团员思想教育等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4.兼职团干部(学生)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靠前。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原则上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或先进性评价为“优秀”(学生党员可不参考教育评级结果),无违纪行为。
5.获得过2020年度“郑州航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个人直接认定为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可不再参加评选。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的在册团员,团龄在两年以上(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无违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遵守团的章程,按时交纳团费。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6.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10个小时。
8.获得过2020年度“郑州航院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个人直接认定为校“优秀共青团员”,可不再参加评选。
(五)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近三年,已获得过“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不再参评。
1.青年五四奖章(教师)评选条件
(1)我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在职教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政治楷模。
(3)积极支持并参与共青团工作,在服务学生成才、指导学生就业、教学科研方面等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
(4)现任专职共青团干部需担任团干部一年(含)以上,且在团内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负责的工作或个人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
2.青年五四奖章(学生)评选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在册团员,团龄在两年以上(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度教育评议或先进性评价为“优秀”(2021级学生除外),同时在本专业学习方面,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21年度无挂科情况。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观念,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六)“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条件
除具备“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外,至少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政治表现: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师德师风优良。
2.业务能力: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获得过重要的教学、研究成果。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是勤学苦练、成绩优异的青年典型,评选的学生专业排名不得低于年级前10%。
3.励志自强:有尽责诚信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面对困境,迎难而上,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励志成材的典型人物,事迹感人,积极传播正能量的青年典型。
4.创新创业: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相关科创活动中成绩突出,是刻苦钻研、善于实践的青年典型。
5.志愿服务:热衷参加公益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或本人获得过重要奖章、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典型。
三、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符合“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条件的,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提交申报材料报校团委统一组织评审,评审形式依据疫情防控要求拟定。
2.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负责组织评审、公示(3天),结果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1.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评选条件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负责组织审核、公示(3天),结果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
2.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的学生团员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提出申请的团员应在支部大会上对自己进行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总结,团支部在征求支部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各支部推荐候选人选进行审核、公示(3天),结果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
(三)“青年五四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评选
1.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公示(3天),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将候选人推荐到校团委。
2.校团委成立“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审小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拟定评审形式,评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青年五四奖章”20名。
四、其他
1.各单位要坚持严格标准,确保人选条件过硬。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
2.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和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候选人(集体)排序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所属团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3.校级直属团支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由校团委负责统一组织评审并公示。
4.为避免邮件反复发送,导致材料不准确,各单位在4月2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现场拷贝电子版材料,不再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丁阳
联系电话:0371-61912650
电子邮箱:xtw@zua.edu.cn
共青团郑州航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