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五四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4-02 15:57   审核人: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继承“五四”传统,大力选树新时代团员和团组织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和构建和谐校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五四表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4.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5.优秀共青团员

6.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7.青年五四奖章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4.重点参考团委(团总支)在“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挑战杯”“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获得奖励情况。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效果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

2.组织运行动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有规范的团支部推优工作制度,组织运转规范、顺畅,积极配合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全校性工作。团支部团员参与活动踊跃,“青年大学习”团员学习率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3.开展活动品牌亮。团支部有特色鲜亮的品牌特色活动,突出创新,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组织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班级学习风气良。在团支部的带领下,班级有优良的学风、班风和考风,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本年度团支部全体成员无违纪行为。

5.宣传展示影响广。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或受到校外主流媒体报道。

6.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费按时交纳。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评选条件

1.担任或指导基层团组织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

2.在组织青年大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尤其是在“挑战杯”、学生专利申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获得国家级荣誉者优先。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所指导的团组织工作有特色、有品牌、有创新。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全体从事团学工作的学生干部,且履职一学年以上(蓝天书院、国际教育学院不受一年限制),2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在册团员。

2.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2019年度无挂科,班级综合排名靠前。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为“优秀”,无违纪行为。

4.团组织工作开展好,积极组织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主题团日活动和团员思想教育等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者其他重大突出贡献者。

5.在2019年团校培训中未予结业的不得参评。

(五)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的在册团员,团龄在一年以上(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无违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19年度无挂科,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遵守团的章程,按时交纳团费。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6.年度志愿时长不得低于8个小时。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者其他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

7.在2019年团校培训中未予结业的不得参评。

(六)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近三年,已经获得过“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不再参评。

1.青年五四奖章(教师)评选条件

(1)我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在职教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积极支持并参与共青团工作,在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方面成绩突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教学科研方面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

(4)如现任共青团干部,需担任基层团组织干部一年(含)以上,且在团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开展情况或个人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者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可破格表彰。

2.青年五四奖章(学生)评选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在册团员(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者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可破格表彰。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观念;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作风正派,处处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是广大青年道德品格的典范。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19年度无挂科。

(七)“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条件

除具备“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外,注重以下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1.勤奋好学: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在学习或技能竞赛中有突出表现,是勤学苦练、成绩优异的青年学生典型。

2.励志自强:有尽责诚信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面对困境,迎难而上,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励志成材的典型人物,事迹感人,传递校园正能量的青年学生典型。

3.创新创业:积极参加学校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在创业或科技创新大赛中有优异成绩,是刻苦钻研、善于实践的青年学生典型。

4.公益服务:热衷参加公益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学生典型。

5.孝老爱亲: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日常生活中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关爱老人,具有真实感人的孝亲敬老事迹的青年学生典型。

6.抗击疫情: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青年学生典型。

三、评比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符合“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条件的组织,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提交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参加评审。

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向学院团委(团总支)提出申请,学院团委(团总支)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对候选团支部进行评选,经学院党组织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支部名单推荐到校团委。校团委直属团支部申报的,直接提交校团委审批。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评选条件的个人,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提交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参加评审。

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的学生团员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提出申请的团员应在支部会上对自己进行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总结,团支部在征求支部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团总支)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对各支部推荐候选人选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推荐到校团委。校级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向各直属团支部提出申请,经直属团支部审核、公示后,将候选人推荐至校团委。

3.“青年五四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评选

学院团委(团总支)成立“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小组”,对符合“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推荐到校团委。直属团支部成立“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后,将候选人推荐至校团委。

经校团委评定,最终评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青年五四奖章”20名。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

2.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和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所属团组织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在4月15日(周三)前将“五四”表彰名单汇总表、各类表彰审批表及候选人(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校团委邮箱。

联 系 人:刘 爽、赵崟博

联系电话:0371-61912650

电子邮箱:xtw@zua.edu.cn

共青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附件【附件1 郑州航院“五四表彰”名额拟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郑州航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郑州航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郑州航院“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 2019年“五四”表彰名单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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