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强化基层建设,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传承“五四精神”,争做新时代“六有”大学生,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校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的创建工作,按照团省委在“两红两优”评选的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我校创建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的各项建设、共青团工作中能够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青年个人。
二、推荐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40个
2.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人(含在职青年教工1名)
3.青年五四奖章20人(含在职青年教工1名)
4.优秀团干部536名
5.优秀共青团员1356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效果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
2.组织运行动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有规范的团支部推优工作制度,组织运转规范、顺畅,积极配合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全校性工作。团支部团员参与活动踊跃,青年大学习团员学习率高。
3.开展活动品牌亮。团支部有特色鲜亮的品牌特色活动,突出创新,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组织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班级学习风气良。在团支部的带领下,班级有优良的学风、班风和考风,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本学年度无违纪行为,获得过2017-2018学年体育达标班或优良学风班。
5.宣传展示影响广。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或受到校外主流媒体报道。
(二)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
1.优秀团干部(教师)申报条件
(1)在组织举办团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次多者优先,本人获得荣誉级别高者优先;
(2)担任或指导基层团组织干部一年(含)以上,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团组织工作有特色、有品牌、有创新;
(4)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2.优秀团干部(学生)申报条件
优秀团干部包括全体从事团学工作的学生干部,且履职一学期以上,28岁以下(含28岁,即1991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同此要求)在册硕、本、专、预科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良,班级综合排名靠前,在校学分绩点不低于2.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年度评议为“优秀”;
(3)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团员思想教育,热爱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本年度无违纪行为;
(5)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我校28岁以下在册硕、本、专、预科团员;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班级综合排名靠前,在校学分绩点不低于2.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年度评议为“优秀”;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5.遵守团的章程,按时交纳团费;
6.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五)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在“青年五四奖章”中择优产生,已经获得过“青年五四奖章”及标兵的不再参评。
1.青年五四奖章(学生)评选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在册硕、本、专、预科团员。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观念;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作风正派,处处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是广大青年道德品格的典范。
(4)“青年五四奖章标兵”注重以下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勤奋好学: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在学习或技能竞赛中有突出表现,是勤学苦练、成绩优异的青年学生典型。
励志自强:有尽责诚信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面对困境,迎难而上,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励志成材的典型人物,事迹感人,传递校园正能量的青年学生典型。
创新创业:积极参加学校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在创业或科技创新大赛中有优异成绩,是刻苦钻研、善于实践的青年学生典型。
公益服务:热衷参加公益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学生典型。
孝老爱亲: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日常生活中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关爱老人,具有真实感人的孝亲敬老事迹的青年学生典型。
在其他方面有榜样作用的青年学生典型也可推荐参加。
2.青年五四奖章(教师)评选条件
(1)我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9年5月4日以后出生)在职教职工;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积极支持并参与共青团工作,在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方面成绩突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教学科研方面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4)如是现职共青团干部的,需担任基层团组织干部一年(含)以上,且在团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开展情况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或奖励;
(5)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四、评比程序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的团支部向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提出申请,分团委(团总支)召开大会,提出申请的团支部应在大会上对支部进行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总结;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对候选团支部进行考核、评选、公示,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名额分配将候选支部名单推荐到校团委。校团委直属团支部申报候选的,直接提交校团委审批。候选支部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附件3)。
2.符合 “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条件的团员个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提出申请的团员应在支部会上对自己进行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总结,支部在征求支部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向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对各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评选、公示,“青年五四奖章”的候选人经党总支批准后,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名额分配将候选人推荐到校团委。候选人填写相应审批表(附件4、附件5、附件6)。
4.符合要求的我校在职青年教职工均可报名参评“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经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后,可直接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5.校团委成立“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青年五四奖章”评委会,进行审核、评比,选出初选名单。
6.“青年五四奖章”初评名单将发布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郑航青年,进行投票。投票分值占总分的5%,事迹材料占总分的50%。演讲展示占总分的45%。按最终得分取前10名授予“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其他20名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7.确定“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青年五四奖章”名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颁发奖品与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将评选作为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的重要内容
2.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和评选要求的组织评选。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所属团组织进一步追究处理。
3.各有关单位应深入开展向“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青年五四奖章”学习活动,突出先进性要求,确保本次活动达到实效,借此全面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工作。
4.各有关单位在4月11日前将郑州航院“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团委。4月18日前将加盖分团委(团总支)公章的“五四”表彰名单(附件2)、审批表(附件3、5、6)、候选人事迹材料(姓名黑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2000字以内,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要过度包装)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送校团委组织部(综合楼322),同时拷贝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