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2-22 10:18 -  - 审核人: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激发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检验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校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

地点及形式:钉钉线上述职

(二)各团支部

按照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最晚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共青团“三力一度”工作部署和我校共青团实际,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占一定篇幅。

工作述职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领力方面:思想引领;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网上共青团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情况。

(二)组织力方面:团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团员推优;班团一体化建设;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活力杯大赛参赛情况;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专、兼职团干队伍建设;青马工程;团校工作;评优表彰;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等情况。

(三)服务力方面:科技创新工作;挑战杯;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三下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帮扶就业;第二课堂等情况。

(四)其他:品牌工作;突出贡献;重大表彰和奖励等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述职评议考核

1.现场述职评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人围绕述职主要内容,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提交述职报告。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人根据述职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于现场述职后将述职报告和述职PPT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xtw@zua.edu.cn。

3.最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最终评议结果将结合党建考核(共青团工作)和本次述职评议情况综合评定。

(二)各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评议形式。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完成后,将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及考核统计表(附件1)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

2.评议考核结果。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评定,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团(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于所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2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2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可以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团省委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

共青团郑州航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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